各相关单位: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目前,工程机械行业正处在由中低端到中高端、由替代进口到走出国门、由仿形设计到自主创新、由市场拉动到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在此阶段,标准化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在淘汰低端、驱动创新、强化科技、促进贸易、节能环保、保证安全等方面对行业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已经跟国家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成为落实各项产业政策的重要工具。
2015年,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5〕16号)、《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等重要通知,着重强调了标准在节能减排、产业升级、走出去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015年,国务院还印发《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3号)、《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国办发〔2015〕67号)、《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等重要通知,明确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团体标准”等重要指示。
2015年6月5日,国标委正式发文《关于下达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标委办〔2015〕80号),确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为全国39家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之一,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接到通知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迅速组织设立“中国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专家库”,成为协会标准化工作开展的重要智库力量。
为更好开展工作、承接任务,2016年继续向行业征集聘请专家库专家,请各单位相关专家积极参与。详情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工程机械标准化、科研、技术、管理、生产、检验、认证、使用等相关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业内人士均可申报。
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发表过相关专著或参与过国行标编写、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的优先。
二、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优先向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标准项目提案和工作建议等,并优先参加相关标准的讨论、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2,优先参加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办、承办、协办的技术咨询、培训讲学、业务交流等行业活动,优先获得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供的行业信息、技术资料等。
3,所在单位可以优先申请成为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并可申请减免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年费作为专家工作补贴。
4,按规定获取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有偿活动的报酬。
(二)义务:
1,积极为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供工程机械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相关的标准化及技术咨询。
3,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和书籍的编写。
4,未经允许,不可以自行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三)其他说明
1,申报专家须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及时发送电子版。如通过申请,需交2张彩色一寸照片以制作证书。
2,本次申报以更好开展标准化工作为目的,不收取任何申报、注册、证书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彬
联系电话:010—84018037 13811092369
传真:010-64019196 邮箱:ccmabz@163.com
点击下载:
附录一(个人申请专家库专家填写):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附件二(单位申请标委会委员填写):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入会申请登记表
附件三(单位申请标委会委员填写):参加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活动申请表